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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竣工情况公示

2024-03-05 06:12:00   来源:    点击:   字体大小:

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1月30日予以立项(登记备案号:1105DT045),由原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2年2月以东环开分发[2012]6号文的形式对《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2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原因,暂停项目建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于2015年2月27日出具登记备案证明有效的说明,项目于2016年再次开工建设,建设过程调整为两期,规模均为年产16万吨甲烷氯化物,建设期间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二期工程尚未动工。

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生产装置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四氯化碳不再转化为一氯甲烷,全部转化为四氯乙烯,不再建设四氯化碳精馏装置,新建四氯乙烯生产装置;原辅材料发生变化,项目以废硫酸浓缩装置产生的95%硫酸为原料(二期建设项目)。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的变动判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2年4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2022年6月23日,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东开管环审[2022]57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024年1月,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基础上,建设甲烷氯化物四氯乙烯装置废气收集项目,针对四氯乙烯装置进行了改建,将原环评中四氯乙烯装置冷凝器不凝气由原无组织排放改建为管道收集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焚烧炉排气筒(DA007)排放。天然气燃料量增加至150m3/h。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甲烷氯化物四氯乙烯装置废气收集项目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243705000200000010。

项目分期建设,分为两期,一期主要建设4套氢氯化装置、4套氯化装置、2套产品精制装置、2套再生干燥装置、1套四氯乙烯生产装置和1套废硫酸浓缩装置等其他公辅工程。二期主要建设4套氢氯化装置、4套氯化装置、2套产品精制装置、2套再生干燥装置、1套四氯乙烯生产装置和1套废硫酸浓缩装置等其他公辅工程。本次验收只针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公开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的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3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       企业名称: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化工产业园钱塘江路11号,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验收项目为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化工产业园钱塘江路11号,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一期总投资86179万元,一期占地面积为160000m2,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套氢氯化装置、4套氯化装置、2套产品精制装置(包括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精馏)、2套氯化氢吸收和尾气处理装置、2套再生干燥装置、冷冻单元、1套四氯乙烯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罐区、仓库及其他公辅、环保工程等。不新增原辅材料、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能耗。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建国 联系电话:13854643300

华泰项目验收意见.pdf

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重新报批(一期)验收报告.pdf